contentstart-经过几天的抢运和建设。
沈麟的大马场,终于落成了。
林家过来的马奴,现在叫养马人,终于派上了用场。
仔细一盘算,自家的一千五百名轻重骑兵。
就算全部武装到位了。
差的就是训练磨合。
手里的驽马,也过了千匹。
都用来赶车?
太浪费了。
其实驽马,只是没有战马的爆发力和冲阵的胆量而已。
单单是骑乘赶路。
这些来自辽国马场的驽马,质量普遍不错。
这下,就需要调整了。
陈风掌管五百重骑兵,副千户。
陈云掌管一千轻骑,副千户。。
梁自忠率领,一千骑马步兵副千户。
步兵骑的马,全都是温顺的驽马。
剩下五百人,则划为城防步兵。
大部分都将训练成床弩射手。
红娘子的女兵也扩充了。
达到五百人。
她也是四大副千户之一。
三个里,十二个村。
有足够的小娘子供她挑选。
陈无双要了三百匹最好的驽马。
又从马场里,挑出三百温顺高大的母马来。
这把大伙儿心疼的。
辽人千挑万选的母马,比重骑兵的战马还珍贵。
没准儿某一匹。
以后就能生出,爪黄飞电一般的千里马来。
“哎哎?你们心疼个啥?”
“本姑娘,不知母马的宝贵?”
“大不了,尽量不骑着它们打仗好了。”
所有人都不信。
你这个好战分子,逮着机会不上?
可能么?
你干嘛跟陈风抢马铠?
你挑的女兵,人高马大的就有二百多。
这是要,组建娘子重骑的节奏!
沈麟倍感头疼。
算了,由着这丫头去折腾。
马好,他们也跑得更快些。
医疗、后勤、通讯,也是重中之重。
按照沈麟的心愿。
他恨不得全用上肩高五六尺的好马呢。
清一色的重骑,不更牛叉?
单匹战马冲不了几趟,一人二、三匹呢?
骑马步兵干脆给重骑兵打辅助,不好么?
岂不是胜过他们自己,冲上去的杀敌效率?
可惜,这是展望。
要达到目标,任重而道远啊!
封丘,京城。
城北的某个宅子里。
白须飘飘,面色清矍的沈忠孝凭窗而立。
他凝望着夜色中的滔滔黄河,半晌都没有言语。
沈思思拿着一件中衣,轻轻披上沈忠孝的肩头。
“爹爹,夜深了,小心着凉。”
沈忠孝掉过头来,摸摸宝贝女儿的小脑袋。
眼中满是慈爱。
“你呀,要是男儿身,就好了。”
“哼哼!”
沈思思不依道:“上次沈麟堂哥可说了。”
“女儿也顶半边天,休道巾帼不如男。”
“哈哈哈!”
沈忠孝抚须大乐。
满腔惆怅也去了大半儿。
“你呀,以前,不是挺不待见他的么?”
“如今,怎么经常提起他?”
沈思思不好意思,又有些小骄傲地昂起头。
“谁叫沈麟厉害呢?”
“您不知道吧?”
“他那首《水龙吟》,已经传遍大江南北啦!”
“不少闺阁少女见了我,还打听沈大才子有没有婚配呢!”
“可惜,这家伙太懒。”
“要是,多出几首诗词就好了!”
你怕又多几次炫耀的机会吧?
沈麟好歹是你堂哥。-contente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