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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斯时是个纨绔。
恶劣、薄情、斯文败类,还是个被钱堆出来的坏种。
我还记得,自己主动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天。
冯斯时坐在皮质沙发上,半张脸隐在脏黄的灯光里。
我看不清他的神情,只能努力装得很老练,来掩饰紧张。
你叫什么?
沈雾。
他走过来,从上到下打量我。
什么破名儿啊,灰蒙蒙的。
然后,他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肩头那根带子,忽然笑了。
沈雾,有没有人说过,你太正经了,实在不是这块料。
后来,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坠晃起来的时候。
冯斯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说:
阿雾,你是在要我的命。
……好像有谁说我不是这块料来着?
或许是因为这个。
我成了留在冯斯时身边最久的女人。
就连他的朋友们也在饭局上起哄。
他们纷纷开盘下注,赌我会不会上位,嫁进冯家。
一时之间,我站在他们中间,有些难堪地看向冯斯时,手足无措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下一秒,掰开我的手,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。
众人顿时嘘声一片。
我押她。
那个男人侧眸看我,按灭了手里的烟,神情玩味。
也帮我解了围。
现在,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。
下注吧,阿雾。
那一瞬间,他翘起的嘴角让我有点晃了神。
我赶紧移开视线。
同时,还在心中默念。
——危险危险危险!
千万别对金主动心啊,沈雾。
2
我拍的一部小网剧杀青了。
一直以来,虽然我演技平平,但这张脸还不算太拉胯。
所以,运气好的时候,凭借这张清纯的脸,我也可以拿到一些小角色。
冯斯时派人送来几十个花篮,铺满了片场,连走路都成了困难。
偏偏他又喜欢高调行事,一手漂亮的行书写着:给宝贝阿雾。
剧组里的老师们都调侃我:
沈雾,谁送的呀?是未婚夫?还是男朋友?
这花儿也太漂亮了!你男朋友好用心!
我露出得体的笑容,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。
因为,冯斯时既不是我的男朋友,也不是我的未婚夫。
可他又在暗处,极其体贴地扮演着这些角色。
身边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们坠入爱河,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们甚至从未接近河边半步。
小助理把一大捧花塞进我怀里,喜笑颜开:沈小姐,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。
我也只能笑笑。
下一秒,我手机铃声忽然响了。
小助理瞥见屏幕上嗜血冯少四个大字,沉默了。
我有点尴尬。
赶紧轻咳着背过身,挂断了电话。
3
赶回南郊别墅后,气氛似乎有些微妙。
院子里站满了冯斯时的手下。
正厅里,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趴在地毯上,不知是死是活。
冯斯时背对着我,一身中式西装,他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,手里拎了一根高尔夫球杆。
听到我回来,他挽起袖口,再次抡着球杆。
冯斯时手上的动作又重又狠,地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哀号,却无处可逃。
他从不在我面前打人,可今天破了例。
我猜是因为被我挂了电话,心情不爽,又开始打人发泄。
赶紧拦住他:别打了!
上前一步,却有血溅上我的鞋面。
冯斯时终于停手。
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。
挂我电话?
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。
当时旁边有人,不方便接。
他拿过我的手机,在看到嗜血冯少那四个大字之后,明显梗了一下。
下次不会了。别不开心啦,晚上我给你煲汤……
我正踮起脚,双手缠上他的腰。
我像平时一样撒娇,想着先把他给哄开心了。
可还没等我说话,一道怯生生的声音,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。
斯时?
那是个女人的声音,带着哭腔。
她是谁?
她红了眼,头发也凌乱。
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,连鞋都没穿,只赤着莹白的脚。
愣了半晌,我才想起来。
这张脸我是见过的。
某次,冯斯时喝醉了酒,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。
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,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。
女孩扬起笑脸,黑发白裙,素面朝天。
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,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。
我忽然觉得,硌在书桌上的胳膊,冷得打战。
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。
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——陈初见。
她多么欣喜,活在有他的时代。
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。
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。
只是,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,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。
在那个时刻,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,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。
后来,我的保镖告诉我,那是陈初见。
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。
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,生死未卜。
从那以后,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。
而现在,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,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,也在我面前。
她是活人,她没死。
我有些震惊。
就在这时,冯斯时蹲下身,拿着丝绢,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。
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,我也绝不是主导者。
我久久站定在原地。
冯斯时站起身,凑近我的耳边:这么震惊?不太像你。
我手脚冰凉,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。
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,沉沉看向我,继续说:
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……
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?-contente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