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ntentstart-李迁,颜继祖等人穿上笔挺的奢华礼服,人都晕了,走路都不知道该迈哪只脚了......
等到周世显换上礼服,从房中走出来,一片死寂。
“嘶!”
“嚯!”
一阵抽气声四起。
帅,太帅了!
这套军礼服是周世显亲自设计,借鉴了大明的飞鱼服,一身黑,因为布料好,剪裁得体,所以显得十分英挺。
最扎眼的胸前的绶带,金灿灿的,真金!
这套礼服穿在周世显身上,那叫一个炫酷,将他俊美的脸映衬的格外英武不凡。
“我滴娘!”
颜继祖人都傻了,喃喃自语:“潘安再世了。”
李迁在一旁眼皮直跳,讷讷道:“大人,这一身是不是......太招摇了?”
凤威军上下都是苦出身,苦哈哈的,在向下只能穿粗布麻衣,如今当了大人的兵,人人能穿上鸳鸯战袄已经不易了,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华贵的衣衫?
还把金子往身上挂,这样的衣衫别说穿,见都没见过,这是达官贵人们逢年过节才能穿的衣裳。
简直狂拽酷炫叼炸天!
周世显不由得笑骂:“没出息。”
不就是烧银子嘛,这个钱可不能省。
老子的将官,老子的兵,就要穿最好的衣衫,最酷的礼服,从此以后这套礼服就成了凤威军的标配。
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小的军礼服,这是荣耀的象征。
自从有了这身衣衫,凤威军上上下下都珍如生命,也不知多少青年才俊,大明子弟,朝思暮想着都想穿上这套礼服,为之前赴后继。
这都是后话了。
崇祯十七年,六月初一。
大清早,京城十分热闹。
三天前朝廷贴出告示,说河南大捷,胜利之师已经在城外等着献俘了,如此一来,各种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。
看来朝廷是真的打了个大胜仗!
死水一潭的京城,渐渐热闹起来。
京城百姓将大街小巷挤的水泻不通,连生长于深闺中的女子,也羞搭搭的挤在人群中,要见证大明这几年来最大的一场胜仗。
大明太需要一场胜利了。
便是对官兵,对军头看不顺眼的读书人,也被那种全民狂欢的热血气氛感染,纷纷上街庆祝一番。
有钱便包下了临街的酒楼客栈,没钱的便一身臭汗挤在人群中,感受着京师百姓发自内心的喜悦。
骆养性威风凛凛带着锦衣卫,在大街小巷上维持治安。
“都精神着点!”
凤威军可是咱锦衣亲军呐!
锦衣卫上下一个个威风凛凛,与有荣焉。
这一天民心振奋,连挤在人群里占便宜的无赖也很收敛。
锦衣卫北镇抚司早有公告,哪个敢在献俘仪式上搞事的,尽管试试看,小偷小摸抓住了也是个死。
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,有理没理通通处斩!
妥妥的乱命,妥妥的欺压良善,京师里的言官清流,却识趣的将嘴巴闭紧,谁敢弹劾呀。
这个时候谁敢弹劾周世显,那就要被京师百姓一人一口吐沫淹死。
日上三竿时,吉时到了。
献俘队伍从慈云寺出发,进了东直门。
凤威军穿着崭新的军礼服,一亮相,瞬间把京城百姓震懵了,晃瞎了......这是啥呀?
周世显,李迁,颜继祖三人骑着高头大马,走在前头,后面是一水的骑兵,精骑,一声黑色大礼服熠熠生辉。
这衣衫,这气派,这闪亮!
东直门内,诡异的鸦雀无声,落针可闻。-contentend